股东董事他们是外部董事吗?主观规律:董事会成员不一定都是股东。董事可以当股东吗?主观规律:董事不一定是股东,如何区分股东和董事(什么是董事,股东可以做执行董事吗?问题1:执行董事可以不做公司股东吗?执行董事、企业法人不得为公司股东;但在岗位分配中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中,必须有一人是企业法人,股东董事总经理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
主席的职责1。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和日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4.提名聘任、决定总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5.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发展计划和实施结果;6.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报表,全面掌控整个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7.签批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签订重要的对外经济合同,上报和出具各种重要报表、文件和资料;9.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重大事项;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1.签署公司的股票和债券;1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4.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有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和行政事项作出决定。
法律主体性:股东与董事的区别在于,股东是负责交钱的人,只承担花钱购买股票价值的责任,不承担任何行政责任。董事是公司里负责行政管理的人。没有债务责任,但必须承担行政责任。比如每个人都可以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就是公司的股东,而不是董事;董事有权管理公司的行政事务,而股东无权管理行政方面的事务。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小知识1。《公司法》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传统的公司理论把公司定义为由物质资本家和他们赚钱的“工具”组成的联合体。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其权利是以物主即股东的出资为基础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首先要保证股东的利益,即股东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自己作为回报,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使其在股东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由于股东共同出资构建公司的资本基础,投资者即股东的共同利益成为作为公司权利机关的股东大会的立法渊源。但是股东直接占有和控制公司是不现实的。早期,投资人和经营者的做法不能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以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权利。包括为公司挑选一个有运营能力的高层管理者,监督管理者的行为。
问题1:执行董事可以不做公司股东吗?执行董事、企业法人不得为公司股东;但在岗位分配中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中,必须有一名执行董事、经理为企业法人。问题2:股东可以同时是法人、执行董事和监事。是的,当然。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执行董事。
二。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就是作为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叫主动董事,是指被任命在董事会内部担任特定职务,并对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雇员。独立董事与公司无关。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包括一些重大问题发表意见。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1。股东大会《公司法》第374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主观性:董事不一定是股东。董事会的组成不仅包括股东,还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一般不是股东,所以董事中可能有股东,或者职工代表不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
法律的主观性:董事会成员不一定都是股东。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只规定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产生,职工董事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可包括公司员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由三至十三人组成;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